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移动物联网应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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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移动物联网应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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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厅通信函〔2022〕224号
为进一步发挥移动物联网在赋能产业升级、提升治理能力、丰富社会生活方面作用,加快推进移动物联网应用发展,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移动物联网应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为发挥移动物联网在帮助提升能力产业升级、提升治理能力、丰富社会生活方面作用,加快移动物联网应用发展。
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移动物联网应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移动物联网应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案例征集方向
案例征集面向四个重点方向:一是围绕智能家居、网联汽车、智能穿戴等领域的生活智慧化应用;二是围绕智慧农业、智能工厂、智慧医疗等领域的产业数字化应用;三是围绕智慧消防、环保监测、智能表计等领域的治理智能化应用;四是基于NB-IoT、4G、5G多网协同创新应用。通过遴选一批技术先进、成效突出、应用前景良好的移动物联网应用案例,发挥典型作用,进一步提升移动物联网应用广度和深度。
案例征集面向四个重点方向:一是围绕智能家居、网联汽车、智能穿戴等领域的生活智慧化应用;
二是围绕智慧农业、智能工厂、智慧医疗等领域的产业数字化应用;
三是围绕智慧消防、环保监测、智能表计等领域的治理智能化应用;
四是基于NB-IoT、4G、5G多网协同创新应用。
通过遴选一批技术先进、成效突出、应用前景良好的移动物联网应用案例,发挥典型作用,提升移动物联网应用广度和深度。
二是围绕智慧农业、智能工厂、智慧医疗等领域的产业数字化应用;
三是围绕智慧消防、环保监测、智能表计等领域的治理智能化应用;
四是基于NB-IoT、4G、5G多网协同创新应用。
通过遴选一批技术先进、成效突出、应用前景良好的移动物联网应用案例,发挥典型作用,提升移动物联网应用广度和深度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案例申报主体包括从事移动物联网产品研发、部署应用、技术创新的相关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单位等,可由多个单位联合进行申报。申报企业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,在质量、安全、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。
(一)案例申报主体包括从事移动物联网产品研发、部署应用、技术创新的相关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单位等。
可由多个单位联合进行申报。
申报企业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。
在质量、安全、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。
可由多个单位联合进行申报。
申报企业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。
在质量、安全、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。
(二)案例应充分体现移动物联网应用场景及技术特点,在实施周期内能够达到应用目标计划(见附件1),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、示范性和创新性,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。
(二)案例应充分体现移动物联网应用场景及技术特点,在实施周期内能够达到应用目标计划(见附件1)。
案例需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、示范性和创新性,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。
案例需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、示范性和创新性,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。
三、工作程序和要求
(一)组织申报(2022年9月30日前)
1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相关企业和单位,中国通信学会物联网委员会组织行业相关企业积极申报(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),通过专家评审、实地调研等形式组织评估,择优推荐。
1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相关企业和单位。
中国通信学会物联网委员会组织行业相关企业积极申报(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),通过专家评审、实地调研等形式组织评估,择优推荐。
中国通信学会物联网委员会组织行业相关企业积极申报(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),通过专家评审、实地调研等形式组织评估,择优推荐。
2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10个,各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5个,中国通信学会物联网委员会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10个。
2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推荐案例数量最多10个,各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推荐案例数量最多5个。
中国通信学会物联网委员会推荐案例数量最多10个。
中国通信学会物联网委员会推荐案例数量最多10个。
3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以及中国通信学会物联网委员会于9月30日前将地方推荐函及案例推荐汇总表(见附件3)电子版报送至联系人邮箱,同时组织各申报单位登陆申报网站进行注册并上传申报材料。
3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以及中国通信学会物联网委员会于9月30日前将地方推荐函及案例推荐汇总表(见附件3)电子版提交至联系人邮箱。
同时组织各申报单位登陆申报网站进行注册并上传申报材料。
同时组织各申报单位登陆申报网站进行注册并上传申报材料。
4.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推荐案例进行形式审查,综合考虑案例部署推广水平、技术创新水平、应用发展潜力、经济社会价值等要素,择优遴选进入储备案例库,适时对外公布。
4.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推荐案例进行形式审查。
综合考虑案例部署推广水平、技术创新水平、应用发展潜力、经济社会价值等要素,择优遴选进入储备案例库。
适时对外公布。
综合考虑案例部署推广水平、技术创新水平、应用发展潜力、经济社会价值等要素,择优遴选进入储备案例库。
适时对外公布。
(二)项目实施(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)
项目实施周期内,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案例的方向领域和目标计划,加快实施建设,推动部署应用,并以半年为单位在申报网站上按时更新案例进展情况。
项目实施周期内,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案例的方向领域和目标计划,加快实施建设,推动部署应用。
并以半年为单位在申报网站上按时更新案例进展情况。
并以半年为单位在申报网站上按时更新案例进展情况。
(三)评选公示(2023年10月中下旬)
实施阶段结束后,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应用发展实际,对照应用发展目标,对入库案例逐项评审公示。每个细分领域拟评选出1个标杆案例和2个典型案例。
实施阶段结束后,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应用发展实际,对照应用发展目标,对入库案例逐项评审公示。
每个细分领域拟评选出1个标杆案例和2个典型案例。
每个细分领域拟评选出1个标杆案例和2个典型案例。
(四)宣传推广阶段(2023年11月后)
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、媒体调研行、编制案例集等形式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,强化产融对接及成果转化。鼓励支持各地政府、各级单位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对相关企业予以倾斜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、媒体调研行、编制案例集等形式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,强化产融对接及成果转化。
鼓励支持各地政府、各级单位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对相关企业给倾斜。
鼓励支持各地政府、各级单位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对相关企业给倾斜。
联系人及电话:林鹏 13551812691/姚家乐 010-68206169
同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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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1.2022年移动物联网应用典型案例征集方向目标
2.2022年移动物联网应用典型案例申报书模板
3.2022年移动物联网应用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2022年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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